Friday, December 01, 2006

拒绝再做滥好人

不懂得说不。我想,这绝对是我众多缺点中的其中一个。

结果,常常演变成自己不开心、也影响他人的“双输”局面。

最近又再发生类似的事情。

只是为了不希望让别人失望和为难,我答应接下一个我明知自己很不想扛的责任。

一开始就知道彼此理念不同、而且自己能力未必能及,但因为种种因由,还是接下了。事件发生的最后结果自然就是:发现自己实在无法再继续扛下去,只好向对方请辞。

对方万分抱歉,认为是因为自己没有与我好好沟通;虽然在某种情况下确是如此,但事实是,我也没有把自己真正的想法讲清楚。简单来说,我其实根本就不应该接下这份责任的。

对于对方,其实我亏欠更多。因为我的这种“滥好人”做法,结果却让她面对了更多的麻烦,必须在最后一分钟,另外找人接下我原本负责的部分。

像类似的情况,其实已经不只一次发生在我的身上;只是之前一直都是勉强地把任务完成,但可能未必做得好,自己也不高兴。

于是我决定,好好反省我自己,一定要从这一次又一次的“滥好人”经验中,让自己有所体悟。

于是我发现:
1。让自己开心是很重要的。如果真的不愿意、不高兴、不喜欢,就应该坦白说出来,而不是默默忍下来。
2。有自知之明也是很重要的。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虽然有时可以置之死地而后生,但未必每次都是如此。
3。当然,最重要的,一定要懂得什么时候说“不”。没有必要不好意思拒绝他人,因为有时早拒绝,可能反而免去许多旁枝偏节。

但“知道”是一回事,“实践”又是令一回事。希望我这次不只是“知道”,而且能够确确实实地去“实践”。